兒子11歲,讀六年級,他跟很多孩子一樣,不喜歡做家務事,很喜歡玩一些小玩具。
一家三口,主要的經(jīng)濟來源就是我微薄的工資,所以不可能給兒子很多錢去買那些小玩意兒。為了解決他不想做家務事的問題,妻子想出了一個辦法:做家務事可以獲得報酬。具體價格是,倒一次垃圾5角錢,洗一次碗,如果是8只以下,5角錢,如果是8只以上,則可賺1塊錢。兒子問我媽媽說的話算不算數(shù)。我想了想,覺得這方法可行,便說算數(shù)。有了利益的驅動,兒子做家務事的積極性大大提高,有時候他甚至搶著做。道理很簡單,做的事多,掙的錢就多。
“這些錢你可不能亂用?!逼拮诱f。
“好的,我不會亂用,只是拿來買玩具?!?
妻子對兒子的這個做法有點不滿意,她總想兒子能夠把他賺的一部分錢拿來買他自己吃的東西。但兒子不同意,他說,買吃的東西,當然用你們的錢,你們就當作還是同以前一樣,沒有這個刺激的辦法。
“這個辦法是不是取消算了?”晚上,妻子躺在床上,跟我商量。
“取消怕不好,他自己賺的錢,只要不是亂用,應該由他自己支配。”我說。
“他都11歲了,還玩那些小東西。”妻子不滿地說。
“那有什么玩不得的呢?畢竟還是孩子?!?
……
最近,兒子做了一件事,讓妻子不愉快,于是妻子在飯桌上說,兒子最近做家務賺的5塊錢要取消。兒子自然不同意。妻子問他為什么不同意,兒子說不出什么理由來,但他的臉上寫滿了不高興。這個時候,我面臨著一個選擇:是支持妻子還是支持兒子?
我說:“你為什么不同意?”
“做家務事賺錢是你們自己同我講的,我們都同意了的。我又沒有亂用錢,你們說我的扁桃體容易發(fā)炎,要我莫買上火的東西吃,我就沒買。”兒子擺出了自己的理由。
我說:“那你是不同意把這5塊錢取消?”
兒子說:“那當然?!?
“既然你不同意,那就不取消?!?
做家務事賺錢,只要他不亂花就由他自己支配,這是我們當初跟兒子訂立的君子協(xié)定。兒子做事也是有理有據(jù)的,他把自己每次做家務事掙的錢都記在一個本子上,這可是白紙黑字哪!君子協(xié)定在這里應該具有法律的意義,這5塊錢是兒子的勞動所得,是合法收入,我們沒有剝奪他的權力。我們是父母,處于強勢;兒子只有一個人,處于弱勢。所以,如果我站在妻子一邊,要取消他這5塊錢是不難的。但取消了5塊錢之后會怎樣呢?我們單方面撕毀君子協(xié)定,言而無信,這個代價是不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