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座城市,從它的中心街區(qū)向左數(shù),住著十二戶人家,向右數(shù)也住著十二戶人家。左右十二家各有十二個姑娘,中間一家住在核心位置??墒?,左邊的十二個姑娘過得都很悲慘,死的死、傷的傷、有病的有病、被擄走的被擄走、被遺棄的被遺棄……沒有一個過得好;而右邊十二家卻很幸福,生活美滿、妻賢子孝、夫妻和睦。中間這一家的父母會讓孩子跟左邊十二家多接觸,還是跟右邊十二家多接觸呢?
比如:把一個例假正常的女孩子,放在五個例假不正常的女孩子中間,一般而言,三個月以后,這個女孩子的例假也會變得不正常了;但是把一個不例假正常的女孩子,放在五個例假正常的女孩子中間,她的例假照樣是正常的。假如讓一個孩子經(jīng)常和一些過得很悲慘、不成功的人在一起生活,這個孩子很有可能變得和他們一樣,不被影響的概率非常小。
《大河文摘報》曾經(jīng)刊載過這樣一篇文章:要想算算你的收入,就把身邊最近、或者你第一反應(yīng)能想到的5個人寫下來,把他們的收入平均一下,你的收入就會在他們的平均值左右?!翱茖W(xué)”有三個要素,第二是可重復(fù)性,第三是有量化標準,第一要素――就是要有普遍意義。對于不普遍的事物,它們屬于“自然概率”。比如:有一個癌癥病人,被判斷為肺癌,同時被判斷為癌癥的可能有100個。其中95個去世了,有5個好了,這5個是同樣的醫(yī)療條件、同樣的生活環(huán)境,他們不是被醫(yī)治好的,而是自愈率。因此,任何事情都有5%的例外。
60%到70%情況下,母親可以決定孩子的一生。我們最大限度地讓孩子向良性方向發(fā)展,就有更大的幾率讓孩子生活幸福。如果家長自身或在出發(fā)點上,就讓孩子與不幸結(jié)合、被不幸文化感動,會在最大程度上讓孩子受害。每個有愛心、愛孩子的人,只能讓孩子跟右邊的十二家接觸。
假如一個母親非要讓她的孩子跟左邊十二個不幸的孩子接觸,非要讓女兒跟這12個死的死、殘的殘、離異的離異……的接觸,這個母親怎么了?不會有哪個母親真的這么做,但是我們現(xiàn)在有一種這樣的文化――《紅樓夢》,全國人民都在看,許多母親正在讓她們的女兒浸在不幸中。原因是紅樓夢寫得很真切、文筆好、藝術(shù)水準高、感人至深。
太多的人是以這個事情“真”與“不真”,或者這個事情能不能打動我作為判斷標準。這種觀念是根深蒂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