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弱視診斷標準有重大修正

編輯:fangyanzhi | 出處: 新浪網(wǎng)

  按照現(xiàn)行《眼科學》教科書的標準,8歲以下兒童的矯正視力一旦降至0.9以下,即可被診斷為弱視。4日,中華眼科學會在上海對這一涉嫌“擴大化”的診斷標準作出重大修正。專家預計,此舉將為我國超過1/3的“弱視”兒童“摘帽”。

  武漢大學人民醫(yī)院眼科中心周煉紅教授作為中南地區(qū)的眼科學代表,參與了此次修訂。

  昨返漢的周煉紅介紹,此前我國一直采用1987年中華醫(yī)學會眼科學分會斜視與小兒眼科學組制定的弱視診斷標準,即眼科檢查無器質性病變、矯正視力低于0.9即可被確診,需接受一系列治療。但眼科專家們在此中發(fā)現(xiàn)一個悖論:兒童年齡越小,弱視的發(fā)病率越高,治愈率越高;而隨著年齡增大,弱視發(fā)病率越低,其治愈率也越低。

  周煉紅介紹,現(xiàn)行的弱視診斷標準“擴大化”,導致很多兒童被冤枉扣上了“弱視”的帽子。

  國內大量多中心研究還發(fā)現(xiàn),兒童年齡與視力存在著密切相關性。上周末,中華醫(yī)學會眼科學分會斜視與小兒眼科學組就此重新定義弱視:即3歲以下兒童為低于0.5;4―5歲低于0.6;6―7歲低于0.7;或雙眼視力相差2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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