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取消戶口簿加蓋婚姻變更狀態(tài) 引市民爭議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廣州日報

  “辦了離婚,能不在戶口簿上蓋‘離婚’嗎?”辦理離婚時,人們常常有此一問。他們或者擔心老人、孩子知悉,又或者今后再談婚嫁“不光彩”。從7月8日起,廣州市民政婚姻登記部門不再在市民辦理離、結(jié)婚時,在其戶口簿上加蓋“已婚”、“離婚”紅印,市民須自行到戶籍地公安部門變更婚姻狀態(tài)。



  變更婚姻狀態(tài)須到公安部門辦理

  最近半年,由于房地產(chǎn)市場的波動,廣州市離婚率較同期大漲三成。“辦離婚,不蓋‘離婚’,行不行?”這是人們在辦理離婚時最常提的一個問題。從今年7月8日起,廣州市民離、結(jié)婚后,其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上,不再出現(xiàn)“已婚”或“離婚”的紅印章。如欲變更婚姻狀態(tài),須帶著結(jié)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變更。

  昨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市民政局事務(wù)處負責人。他表示,過去在辦理離、結(jié)婚時,登記員在辦理人戶口簿上加蓋“已婚”、“離婚”紅印,是項行政陋習,沒有法理和行政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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