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給兒子灌汽油:家暴傷及孩子非個案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騰訊

  對孩子的肉體暴力,實乃對配偶的精神暴力

  以虐殺孩子為工具,來要挾配偶屈服

  對家庭暴力的研究指出,家暴的產(chǎn)生并不是源于人們通常所說的“發(fā)泄”,而是在于控制,在于使對方屈服。以2010年發(fā)生在遼寧的一起夫妻吵架摔孩子事件為例,可以說明這一點:

  妻子在哺乳期照顧孩子,丈夫貪玩跑去了網(wǎng)吧。夫妻因為此事爭吵,妻子指責丈夫不顧家,丈夫也不甘示弱。于是妻子就打剛出生52天的嬰兒,意思是你不在乎孩子,我也不在乎。沒想到丈夫還不示弱,妻子干脆抱起孩子扔地下,丈夫仍不示弱,妻子撿起再扔,扔了三四次,使孩子全身淤青顱內(nèi)出血。

  在這起案例中,妻子使用虐待孩子的手段,來迫使丈夫服軟,屈從自己。

  配偶不示弱,則迫害步步升級

  上述案例還表明,對孩子的傷害有個過程。起初是言語上威脅,若對方不從,就開始動手傷害;若對方還不從,傷害就會升級,甚至在“都這樣了你還不管”的憤怒下,將傷害迅速升級為毒害。

  在云南臨滄的案例中,起初是丈夫?qū)⒑⒆优e起伸出窗外,向妻子示威,但妻子依然還不依不饒跟其撕吵,丈夫一氣之下,順手拿起鑰匙鏈上的水果刀刺進兒子眼睛。

  這種過程類似于夫妻吵架摔東西,一開始摔小件,然后摔大件,只是有的夫妻,竟然連孩子都當成了“東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