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滿被認定為超生,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決定起訴學校。昨日,其代理律師前往天河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華工撤銷開除決定,并補發(fā)被開除期間的薪資待遇。
據(jù)華工介紹,蔡智奇在美國做博士后研究期間,與陪讀的妻子在2007年12月生下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國入職華工并迅速晉升為副教授。彼時,其妻子已懷孕6個月,在2010年1月生下第二胎。
蔡智奇在訴狀中稱, 2013年6月,他接到華工給的通知,要求他要么給出材料、要么調出華工、要么自動辭職。為此,蔡智奇委托律師向華工計生出具律師函。此后,華工計生辦和他進行了口頭溝通,一直沒有書面回應或書面認定或者通知。2013年11月19日,蔡智奇突然收到華工開除通知。
華工解釋,蔡智奇夫婦雖然在國外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但蔡智奇配偶不能認定為留學人員(無證明材料),所以不滿足“不予處理”的前提條件,屬于超生。華工稱,校方處理此事時曾多次發(fā)函咨詢上級計生部門,得到的答復均稱蔡智奇夫婦違反規(guī)定計劃生育政策。
蔡智奇表示無法接受這個解釋,認為校方認定超生有問題且開除程序也存在瑕疵。他向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被告知理由不成立。2014年1月21日,其向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申請仲裁,同樣不被受理。
因缺一份證明材料,此案昨日暫未被受理,蔡智奇代理律師表示將在今日交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