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規(guī)定時間做妊娠糖尿病篩查,及時發(fā)現(xiàn)。
妊娠糖尿病患者如伴有高血壓、冠狀動脈硬化、腎功能減退或有增生性視網膜病變者,則應考慮終止妊娠。
2、整個妊娠期對胎兒和母體的監(jiān)護
如允許繼續(xù)妊娠,患者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孕28周前,每月檢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檢查一次。每次均應作尿糖、尿酮體、尿蛋白以及血壓和體重的測定。
超聲檢查對于胎兒發(fā)育情況,如體重、胎盤血管、羊水量、有無胎兒畸形等有重要意義。在孕16周胎體用超聲檢查以除外先天性畸形。孕36周起定期作非壓迫試驗(NST),以及進行B超生物物理評分、多普勒測定胎兒臍血流等。計劃分娩前48小時測定L/S比值。
糖尿病孕婦一般應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嚴重,更應提前住院。
3、藥物治療
約有90%孕婦糖尿病患者在妊娠期需用胰島素,少部分癥狀輕患者用飲食控制方法即可治愈。孕婦糖尿病危害嚴重,關系著孕婦和寶寶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須按照醫(yī)生的指導治療。
(1)日常胰島素治療。是否應該使用胰島素、用法以及用量必須由醫(yī)生檢查確定,一般的使用方法如下:
使用胰島素治療一般選擇中效胰島素與短效胰島素按2:1比例混合,早餐時給予總劑量的2/3,晚餐時注射剩余的1/3劑量(或將剩余混合劑量分別注射,即晚餐時注射短效胰島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島素,以減少夜間低血糖的發(fā)生。即所謂“日三”注射療法)。此外,還有部分孕婦需要午餐時加用短效胰島素,從而形成“日四”注射療法。
(2)妊娠糖尿病合并酮癥酸中毒的治療。
3、在生產時及新生兒處理方面遵從醫(yī)生。
4、可選擇中醫(yī)藥治療方法
可到正式的中醫(yī)醫(yī)院,用中醫(yī)辨證方法治療,療效也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