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際沒有完全放開生二胎的政策,各地對二胎政策的規(guī)定也都不相同,所以二胎準生證辦理條件也存在差異。以江西省為例,二胎準生證辦理條件有哪些呢?
申請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的夫妻必須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的情況: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1個子女的;獨生子女死亡的;只有1個子女,該子女經(jīng)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設立的技術鑒定組織確診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一方為革命烈士親生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xù)從事采礦作業(yè)5年以上,并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yè),只生育1個女孩的;雙方均為少數(shù)民族,且居住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個子女的;歸僑、僑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臺灣同胞,其子女均在國外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定居的;雙方均系華僑,一方回國時間在6年以內(nèi),只生育1個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雙方均為農(nóng)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個女孩的; 2、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家結婚落戶只生育1個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準許1人; 3、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其父親或者母親亦無兄弟姐妹,只生育1個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無子女并已喪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個子女的。
此外,再生育一胎婦女的年齡不得低于25周歲;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婦女的年齡超過28周歲的,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可縮短至2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