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克糖篩檢查正常值:
清晨空腹,將50克葡萄糖溶于250ml水中1次服下,隔1小時后測血糖。血糖值小于7.8mmol/L是正常值,如果大約7.8mmol/則表示糖尿病篩查異常,需進一步進糖耐試驗。糖耐試驗即將100克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鐘內(nèi)喝完,實驗結(jié)果以測靜脈血為準。依據(jù)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推薦的診斷標準,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過7.8mmol/L以上,且糖耐空腹血糖5.6mmol/L、1小時血糖10.3mmol/L、2小時血糖8.6mmol/L、3小時血糖6.7mmol/L,糖耐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70克糖篩檢查正常值:空腹血糖 ≤5.1mmol/L,1 小時血糖 ≤10.0 mmol/L,2 小時血糖 ≤8.5 mmol/L,三項中任何一項的值達到或超過臨界值就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媽媽網(wǎng)百科提醒您:對于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如有糖尿病家族史、體重指數(shù)大于24、有高血壓史、前次妊娠有GDM史、巨大兒分娩等孕婦在初診時應進行糖篩查,在孕30~32周可重復篩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