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臟病對孕婦以及胎兒的影響都是很大的,危及兩者的生命安全。但是妊娠合并心臟病還是要根據(jù)病情而定,與病情的嚴重程度及心臟功能代償狀態(tài)等有關(guān)。如果是病情較輕、代償機能良好者,對胎兒影響不大。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心臟病,出現(xiàn)了心臟衰竭的情況的話,胎兒就有可能會因為子宮淤血及缺氧死亡,引起流產(chǎn)、早產(chǎn)或死產(chǎn)。
妊娠合并心臟病對孕婦最大的危害是在懷孕第32周的時候以及分娩期生產(chǎn)后的三天內(nèi),這段時間孕婦的心臟負荷加重很多,也是這些時候,孕婦的血液總量增加了,心搏出量也增加,很有可能出現(xiàn)心臟衰竭的情況。尤其是在孕婦分娩期的時候,血流動力學變化很明顯,孕婦的心臟負擔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