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yǎng)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nèi)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二、辦理流程
既然這個證這么重要,那趕緊來了解是如何辦理的吧,這可是非常重要的“求生”技能啊!
假如是生育第一個子女,則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lǐng)取《計劃生育服務證》,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后,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并蓋章。
最后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對《計劃生育服務證》統(tǒng)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后,交由當事人保存。
假如是想要生育二胎,則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計劃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jīng)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qū)(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發(fā)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所需資料
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需要以下資料,親們記得要帶齊資料再去辦理,以免白走一趟哦!
1.有關(guān)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結(jié)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diào)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領(lǐng)證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張;
4.已懷孕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冊);
Ps:假如是委托他人代辦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哦~~
四、有效期
計劃生育服務證一般使用期限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