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格方面的缺陷是成人在其嬰兒時期的一些錯誤做法造成的。如果成人在兒童的嬰兒時期忽略了他們,孩子的大腦就會產(chǎn)生空白,他們沒有機會和條件向大腦中填充內(nèi)容。比如,每一個成人都喜歡熟睡中的兒童,這樣他們可以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不會受到孩子的打擾。然而,對于一個睡眠過多的孩子來說,他的身體雖然不運動了,但是大腦卻處于饑餓狀態(tài)。這種情況下,兒童逐漸缺乏了創(chuàng)造性的活動,只對他手中的東西感興趣,對于其他事情漠不關心。所以說,兒童的性格缺陷都是后天形成的,而缺陷形成的原因是兒童的心理生活沒有得到充分的滋養(yǎng)。
值得一提的是,蒙臺梭利專門對性格缺陷的兒童進行了研究和觀察,當她將這樣的孩子送進“兒童之家”之后,他們原有的缺陷都消失了。究其原因,蒙臺梭利認為,正是由于“兒童之家”為孩子們提供了自由發(fā)揮的環(huán)境,才促使他們自由地使用潛能,進而促進了心理的發(fā)展。如果兒童周圍有很多有趣的東西,同時他們可以自主選擇,那么一旦兒童受到其中某一樣東西的吸引并集中注意力時,其身上的缺陷就消失了。
這樣的觀察和研究告訴我們,成人對兒童的威脅、引誘毫無用處,兒童的性格必須由他自己形成,成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為兒童提供一個正常的生活條件。
兒童塑造自己性格的能力令人感到吃驚,這些都不是成人強迫教授他們的,是兒童通過一系列漫長的活動得來的。成人只能按照科學的方法進行教育,保證兒童不受到打擾和阻礙。大自然賦予兒童一種內(nèi)在的指導力量,如果想要達到全面發(fā)展必須不斷地付出努力,獲取足夠的經(jīng)驗。
比如,成人看到兒童忙于工作的時候,總是擔心他們累了、餓了、渴了。于是,就會忍不住頻頻打斷兒童的日常工作,這是一種特別不好的習慣。因為,兒童受到內(nèi)在力量的指導,會在工作中體會到樂趣,也會在幫助和安慰他人的過程中找到自我,有助于其心理的健康發(fā)展,也有助于其性格的自我形成。
兒童的性格需要通過自由活動形成,也就是說,必須依靠他們自己才能完成。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兒童是在無組織、無紀律的工作。當成人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兒童從中獲取經(jīng)驗,完善自己的時候,還應該給予兒童特殊的關注和觀察――這也是成人喜歡做的事。
當父母將注意力集中在孩子身上的時候。特別容易觀察到兒童所犯的錯誤問題。但是,成人不應該用各種懲罰或獎勵方式來干涉兒童,這也并非成人對兒童所進行的全部工作。兒童往往按照自然規(guī)律行事,絕對不會因為成人的說教行事。特別是面對3~6歲的兒童,不能直接對其進行教授。成人只需認真觀察,了解兒童每天的成長情況。當兒童犯錯之后,任何說教和懲罰都無濟于事,對兒童最好的教育方法便是讓其依照自然規(guī)律成長。對3~6歲兒童的教育尤為重要,因為這是兒童性格和社會觀念形成的年齡段。
對于兒童性格培養(yǎng)方面的話題總會涉及到意志和服從兩個關鍵詞。意志是兒童的意志,服從自然也應該是兒童基于某種條件下,自愿服從,而不是屈從。成人的教育和培養(yǎng),總是讓二者之間存在矛盾,他們對兒童意志的扭曲和壓制,或者取代兒童的意志替他們做出決定,已達到兒童無條件服從的目的。
通常情況下,兒童從出生之日開始就是一個不服管束的生命,這也是兒童心理活動和意志的表現(xiàn)。當兒童自然地選擇他們感興趣的事情,并且不斷地重復練習時,這就說明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有了一定的認識。這是由兒童的主觀意志決定的,促使他們的意志與行為保持一致。成人對兒童不放心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們認為兒童的主觀意志會導致兒童產(chǎn)生混亂和暴力。但實際上,那只是情感的波動和痛苦的表現(xiàn),兒童意志力控制下的行為對他們的成長是無害的。
兒童的內(nèi)心一直在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當兒童的意志完全發(fā)展之后,服從的類型也為之改變,是尊重,是認可,也是意志力的升華。服從是一種愛的能力。當兒童擁有了愛的能力,便會理智地去決定,去服從了。關于這一點,我們會在后面的章節(jié)中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