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愕!男子駕車在高速7公里被按477公里繳費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易

  在高速上行駛了10分鐘、不到7公里,又從該站下來,沒有逆行,沒有倒車。出站時卻按“U型行駛”的路網最遠端收費215元,這是河北廊坊李先生的遭遇。昨日,記者實地體驗后,發(fā)現(xiàn)情況屬實。該收費站認為,他們是按有關規(guī)定收費。對此,律師認為,該行為違反了《合同法》“誠實信用”原則,應屬無效合同。河南省交通廳高管局表示,他們正在考慮修改關于“U型行駛”的一些不合理規(guī)定。

  【讀者投訴】行駛不到7公里,卻按477公里收費

  “6月5日下午,我開車從鄭少高速西南站上去,本來想從溝趙站下,因為對鄭州的路況不熟悉,就開啟了導航系統(tǒng),按照導航系統(tǒng)提示在經過3個交叉路口后,沒想到又回到了鄭少高速西南站。其間,沒有逆行,也沒有倒車。出站時,收費員說,按照規(guī)定我屬于‘U型行駛’,按路網最遠端收費,要繳費215元。實際上,就行駛了10多分鐘、不到7公里,這合理嗎?”6月5日,河北廊坊的李先生向本報投訴。

  為此,李先生特地向記者詳細講述了事情經過,并出示了繳費票據(jù)。

  他說,收費員的解釋是,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從某一收費站入口后,又從同一收費站出來,屬U型行駛,要按路網最遠端收取車輛通行費,在河南路網內,離該站最遠的站是固始東站,從固始東站到該站距離477公里,按標準每公里收費0.45元,應收215元。

  當時李先生提出再上高速,然后從最近的站下去,收費員不同意,最后他只得繳納215元通行費。

  “什么事都要講個事實,我確實只行駛了不到7公里……”李先生不滿地說。他還特意強調,自己在這不到7公里的路段沒有倒車、逆行等違法行為。

  鄭少高速西南站6月5日的值班站長李女士也證實,李先生確實只在高速路上行駛了10多分鐘,行駛距離不到7公里,但他們只能按“U型行駛”的收費辦法進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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