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單獨兩孩政策昨起施行后,不少市民致電,提出相應的生育政策、獎勵扶助政策、產(chǎn)假、生育保險等問題。在昨日下午市衛(wèi)計委召開的單獨兩孩政策新聞發(fā)布會上,記者帶著這些問題咨詢了相關專家,并得到詳盡的解答。
專家名片
王衛(wèi):市衛(wèi)計委副主任
李國文:市衛(wèi)計委基礎指導處副處長
我們夫妻有個兒子5歲了,我老婆現(xiàn)在已懷孕5個月,這種情況可不可以享受單獨兩孩政策?
A 已經(jīng)懷孕
王衛(wèi):不管懷孕時間,只管生孩子時間。也就是說,今天及以后出生的單獨兩孩就是合法的,今天以前生育的屬于違法生育。如果還有幾個月才生育,所以是合法的,建議盡快去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我們夫妻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目前已懷孕面臨要休產(chǎn)假,單位卻告知二孩的產(chǎn)假比頭孩要少30天,且沒有生育保險報銷,請問條例是否有這樣的規(guī)定?
王衛(wèi):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對于晚育的婦女,增加產(chǎn)假20個工作日。享受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一個子女時,不享受晚婚晚育增加的20個工作日假期。
至于產(chǎn)假是否和生育第一個孩子時所享受的產(chǎn)假一樣,以及產(chǎn)假期間的待遇和生育保險方面的政策,均由市人社局制定。
B 已經(jīng)生了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婦,3月26日生了第二個孩子,沒來得及辦準生證,怎么辦?
王衛(wèi):修訂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3月26日起實施,從政策上來講是可以享受單獨兩孩的,但因為沒有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從程序上來說是違法 的,應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處罰。因為在時間上有一個前后順序問題,屬于程序性違法,而程序性違法相對來講處罰是比較輕的,需繳納 2000元社會撫養(yǎng)費。
另外,如果符合單獨兩孩政策,但在政策實施前已經(jīng)再生育子女的,依然按違法生育處理。目前處于懷孕期間還未生產(chǎn)、且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按照孩子出生的時間為準,不屬于違法生育。
如果單獨夫婦的女方未滿28周歲,只隔2年就再生育了一個子女,怎么辦?
王衛(wèi):未按規(guī)定3周年以上生育間隔期,每提前一年需繳納2000元社會撫養(yǎng)費。另外,符合條件未申請就已生育,需繳納2000元社會撫養(yǎng)費。
C 再婚多胎
我屬于二婚,再婚前我和現(xiàn)在的老公都分別育有一子,但都沒有跟隨我們,且我們都屬于獨生子女,這種情況能不能享受單獨兩孩政策?另外,再婚家庭若一方為獨生子女,另一方已育有兩個孩子,但只有一個孩子跟隨,此條件下是否可享受單獨兩孩政策?
李國文:這兩種情況都不能享受單獨兩孩政策。本次單獨兩孩政策不適用于再婚家庭,再婚家庭再生育仍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guī)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個子女或者喪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執(zhí)行。
如果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但第一胎生的是雙胞胎或多包胎,還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嗎?或者,第一胎為一個子女,再生育時生了雙胞胎或多包胎,這算違規(guī)嗎?
李國文:如果頭胎是雙胞胎或多包胎,不可以申請再生育子女。單獨兩孩政策是根據(jù)孩子的數(shù)量來算,不是按照生幾胎計算。符合條件的夫妻再生育時,二胎生了雙胞胎或多包胎,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