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曾就“何時生孩子好”征求丈夫的意見,丈夫答:“隨便你,聽你的?!钡诙?,我們有了一個女兒。這年一切都很順利,我和丈夫被分配到同一個劇團,我被評為二級燈光師,丈夫則越級被評為一級藝術家。
那兩年,丈夫有點紅,主演了好幾出舞臺劇,有一批“追星族”老是圍著他轉,其中有一個俏麗的少婦對他特別瘋狂。那少婦姓陳,我們管她叫“陳靚靚”。
陳靚靚做房產(chǎn)生意,離異獨居,很有錢,對戲劇特別癡迷,是典型的“票友”,只要我丈夫上臺演出,她不但每場必看,而且演完了還花不菲的錢購買最好的鮮花親自去后臺獻給他。她對我丈夫的要求怪多的,一會兒讓他在她的圍巾上簽名,一會兒又讓他在她的手袋上簽字。有時,我丈夫出演的劇目上座率不高,她就掏腰包買下幾十乃至上百張票贈給親戚朋友,甚至送給那些素昧平生的、渴望看戲而買不起票的觀眾。她還喜歡慫恿受她恩惠的人在場子中大聲喝彩,以提升我丈夫的人氣。我丈夫呢,見有人捧場,自然格外高興。
如果事情僅僅限于此,我也不會犯疑吃醋,至多暗地里讓自己保留敏感。然而,后來情況越來越不對勁:陳靚靚連自家的生意也扔下不管,整天圍著我丈夫轉,她開著一輛私家車像跟班似的,幾乎包了我丈夫的日常出行:演出前到家里來接他、散場后送他回家,常常一頓宵夜陪我丈夫吃到凌晨三四時。有一次,我丈夫到東北巡回演出整整兩個月,她從頭到尾陪著他。劇團里有人向我通風報信:他們兩個單獨出外開房過夜啦!試問:這種事攤在做妻子的身上,誰能不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