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強奸陪酒女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
編輯:南嶺雪 出處: 媽媽網(wǎng)
近日,因涉嫌強奸罪被檢察機關(guān)批準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師,在其博客上發(fā)表聲明稱,媒體有義務(wù)保護未成年人和老藝術(shù)家。加之此前兩位新律師向媒體表示,要對李某某做無罪辯護。一時間,該事件再次引發(fā)輿論發(fā)酵。

  名人聲音

  @老妖兔: 80年代的時候,有一場全國有名的大爭論,起因是一個大學(xué)生因為救一個60多歲掏糞的老農(nóng)死了,異曲同工,都清華教授了,還是啥民主的代表,就這覺悟?

  @牽手婚禮焦作張順:你他媽還清華教授?什么叫不理性?陪酒女不是人?陪酒女被輪奸了就是小事不嚴重?即使他媽一個妓女被輪奸了也應(yīng)該同等對待,何況現(xiàn)在這事件對社會影響大到可以淹死你了,祝你全家女性都是妓女。別為了博出位,什么都發(fā)。傻逼。

  @六股河的風(fēng):庭前月色: 清華教授:"強奸陪酒女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要?。ⅰU沾诉壿嫞毫技覌D女被一個社會名流強奸了要比被一個屌絲或者流氓強奸了受害要小。再進一步:陪酒女被社會名流強奸了那這個陪酒女反倒是賺了,而該名流虧了。到此水落石出:李家為社會名流,該女為陪酒女,該女要賠償李家才對。

  @網(wǎng)絡(luò)寫手天佑:別因為想要博得關(guān)注就說一些明知是錯的話,做明知是錯的事,不管你是清華教授還是屌絲屁民,人要有良知,博得的眼球如果都是鄙夷,那又是何苦呢,百年之后能給自己留下什么?做個平凡人有何不好,可以做自己開心的事情啊愛最重要。

  @六股河的風(fēng):庭前月色:權(quán)勢面前清華教授輕易的出賣自己的良知和靈魂:他丟的不是國家的臉——因為他代表不了國家,他丟的也不是知識分子的臉——因為他也代表不了知識分子群體 ,他丟的是這個政權(quán)的奴才們的臉——這個政權(quán)的奴才們太沒水平,他暴露的是這個政權(quán)統(tǒng)治人民的真實嘴臉——不要臉。

  @趙焱:清華就這水平,也太丟人了吧!前幾天我接觸了一個教授,也所謂的清華教授,感覺后發(fā)現(xiàn),清華的教授以錢為本,真實感覺這些“教授”在道德上的缺失有些嚴重,缺乏對事物真善美的認識。

  @石文昌A1:法大博士、清華教授易延友主張的實際上是:要根據(jù)受害人所處的社會階層確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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