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曾寫信談同伙:用真誠表達了對他們的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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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場

  作為李家的發(fā)言人,蘭和是微博上被罵得最多的一個。他曾因代理“藥家鑫之父名譽權(quán)訴案”引以為豪;而更早的時候,他曾是一名記者。

  這些都是他成為李家法律顧問的機緣。庭前會議3天前,他在微博上宣布自己的新身份。那天。他還轉(zhuǎn)發(fā)了《北京晚報》對自己的專訪報道,并將標題改為“李雙江夫婦聘請著名律師為家庭法律顧問”。

  未成年翻案、涉及性侵……當事雙方家屬的缺席讓少年L的案件成了律師們的舞臺。2013年7月15日,《法制晚報》上刊登了一篇《L某母親質(zhì)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文中提及夢鴿質(zhì)疑被害人楊某擁有“陪酒女”身份,并且被害人楊某“沒有明顯反抗”,“醉酒狀態(tài)不明顯”。與此同時,律師宣布將為L做無罪辯護。

  李家同時指出,楊某在“案發(fā)前是處女”一事上曾欺騙警方。為同案嫌犯大魏辯護的律師李在珂甚至提出,楊某在3次對公安機關(guān)的陳述中有20處與事實不符。而在此之前,海淀檢方也曾因此將該案退回海淀警方繼續(xù)補充偵查。于是,案件開始成為摸不透的羅生門:一方指控對方暴力輪奸,另一方指控對方涉嫌賣淫、設(shè)局敲詐……但輿論仍然站在被害人一邊。

  對于為何夢鴿在庭審前才公布信息。蘭和的解釋是,夢鴿一直相信通過司法解決問題,但直到第一次庭前會議,她才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后的結(jié)論并未改變。與此同時,夢鴿要求法院公開審理L案。蘭和承認,此舉更多“是一種意見的表達”。

  這位母親的努力不止于此。此后,她還曾隨同助理到公安部信訪辦遞交控告材料。開庭之際,她又公布了給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的8個問題:3月就曾向警方提出過酒吧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至今沒有回音;L遭受疲勞審訊,引供誘供;受害人楊某多處作假;等等……

  作為被害人的代理律師,田參軍最早是在網(wǎng)上看到這一切的。因為對方的做法“對輿論的沖擊力非常大”,一場律師之間的論戰(zhàn)隨之拉開。對方律師宣布無罪辯護后,田參軍同樣發(fā)布了一份聲明,指出被害人楊某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與酒吧沒有雇傭關(guān)系。

  田參軍后來承認,在“處女”等問題上,楊某也曾對他隱瞞信息。這讓他的辯護工作一度被動。不過,他覺得,這樣的隱瞞是女孩出于自我保護,并不影響案情定性。

  對于這場論戰(zhàn),他覺得在當下的司法環(huán)境下有著“進步意義”:“一個民主的社會、多元的社會,只有一種聲音是很可怕的。只是這個案子是非黑白太清楚了,你很難把它顛倒過來?!?不過他也在聲明中寫道:本案“本該遠離輿論的漩渦,回歸正常的司法渠道”。

  類似的訴求也出現(xiàn)在論戰(zhàn)對手律師蘭和的微博上。不過,律師間的論戰(zhàn)最終仍然走向一場娛樂化的對壘。輿論場里,蘭和成了眾矢之的,他的每次發(fā)言都會引起網(wǎng)友的謾罵。另一邊,也有人翻出田參軍此前“因年齡出現(xiàn)4個版本而被北大取消學籍”的信息。

  這場口水仗最終以“被害人精神狀況欠佳無法出庭”、“被害方律師宣布庭審階段不再發(fā)言”作為終結(jié)。田參軍覺得,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論戰(zhàn),“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最后的結(jié)果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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